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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止权威声音沉默负面舆情发酵

来源:法制日报  发布时间:2013-06-25

新闻宣传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事关人民法院司法形象和国家法治形象。

当今时代,我们已进入了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新媒体时代。做好新媒体环境下的舆情应对、舆论引导工作,是加强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。

要树立“案情决定舆情”理念

长期以来,司法一直是社会关注的“焦点”、“热点”。新媒体时代,人民法院工作更是被放在了“显微镜”和“聚光灯”下,一次开庭、一份裁判、一 项执行、一个态度,都可能成为社会关注的新闻点。据统计,近年来有关我省法院的负面舆情,70%集中在个案的处理中。其原因无非两个方面:一方面,个别法 官在实体处理、程序适用、立案信访、执行中确实存在执法不公、程序不规范、作风粗暴、久拖不决等问题,引起当事人不满,导致舆情发生、进而炒作发酵;另一 方面,一些当事人以个人利益得失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,提出超越法律规定的诉求,一旦得不到满足就抨击个案、质疑司法。对这些舆情动向,我们要密切关注,正 确分析,区别对待,既不能对舆情无动于衷,也不能为舆情所左右。要在把案件办快办好办扎实的同时,从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出发,切实提高司法工作透明度, 积极回应群众关切,自觉接受舆论监督,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,举一反三;对不实报道和信息,及时澄清,消除误解,避免以讹传讹;对舆情中反映的合理成 分,要及时吸纳回复,确保获得良好反响。

要树立“重在疏导”理念

在“人人都有麦克风”、“人人都是通讯社”的全民自媒体时代,一个很小的负面舆情,如不及时正确引导,就容易发酵放大,形成舆论风暴。实践中我 们一些法院要么忽视舆情、要么不怕舆情、要么刻意回避舆情,贻误舆论引导时机,造成工作被动。因此,在面对突发负面舆情时,必须积极应对、主动作为,切实 加强正面引导和有效疏导,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。发生舆情要及时上报,涉及中级、基层法院的舆情,两小时内要向省法院上报基本情况,涉及省法院相关部门的舆 情,要在1小时内上报情况。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,公布事实真相,防止权威声音“沉默”造成负面舆情发酵,最大限度地压缩谣言传播空间。坚持事件处置与 舆论引导同步安排、同步推进,迅速准确地查明负面舆情所涉及的事件,依据事件处置的进展情况积极开展舆论引导工作,有效疏导公众情绪。

要树立“人人有责”理念

人民法院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涉及面广、敏感性强,不能靠新闻宣传部门单打独斗,必须上下联动、全员参与,才能收到良好效果。各级法院要认 真解决新闻宣传和法院业务工作脱节、网络管理部门和审判执行部门脱节、舆论引导和舆情预警脱节的问题,树立全员参与、人人有责的理念,形成齐抓共管、相互 配合、通力协作、全省法院一盘棋的格局。新闻宣传部门要统筹协调,对内加强与业务部门的沟通,对外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的合作,实现宣传资源与司法资源的深 度整合。审判执行部门在审理、宣判、执行重大敏感案件前,要主动和网络舆情部门沟通研判,制定应对预案,负责做好相关人员的工作,避免炒作;一旦发生舆 情,相关法院和部门要及时查清事实、核实情况,配合网络舆情部门开展应对工作;凡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舆情升级的,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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