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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地严控以人查房引发舆情危机

来源:人民网  发布时间:2013-02-22

2012年下半年以来,频发的“房叔”“房婶”事件让普通网民将住房信息系统视为反腐利器。近日,福建漳州、江苏盐城等多地相继出台规定,严禁以姓名为条件查询房产信息,引发了广泛争议。截至19日11时,“多地严控以人查房”相关话题位居当日舆情热点排行第一位,累计已有至少130万网友参与讨论和超过 6万条网友评论。

2月18日,《南方都市报》发表题为“国内多地立新规严控‘以人查房’”的报道,引起了媒体和公众的重点关注,18日上午经人民网转发后,转载量迅速攀升,截止到18日下午17时,文章被转载总量达800余篇次。2月19日,近300家报刊参与了报道和评论,网络媒体资讯8000余条。

媒体观点:速出新规难免有心虚嫌疑

新华网:严控“以人查房”,谁会偷着乐?

新华网18日发表评论称,保护住房信息安全是非常必要的,但保护住房信息安全跟清查贪官房产,两者并不矛盾。普通人不允许查房产信息,可以由政府和相关部门出面对官员房产进行核查。只要制订严格的工作程序,相信不会损害到官员们的隐私和合法权益。如果既不允许普通人查,政府和相关部门也睁只眼闭只眼,房产领域岂不更会沦为一个黑洞,任由某些官员为所欲为?

中新网:到底是谁的房产信息需要保护?

中新网18日发表质疑文章称:我们没有证据显示,严禁以姓名查询他人房产信息是为了“保护贪官”,但身正不怕影子斜,试问,只有一套或两套房产的人,谁会担心自己的房产信息曝光呢?哪怕拥有多套房产,只要是自己合法所得,又有何不可见人的呢?到底是谁的房产信息需要保护?

长江网:规范房屋信息查询与财产公开制度应同步进行

长江网18日发表评论称,问题的关键在于,在对房屋信息实行有条件查询和限制查询的同时,地方房产相关部门还需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,进一步完善公开官员房产监督管理制度,建立健全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机制。如果不这样做,难免让公众产生此地无银三百两,是打着保护隐私的幌子,行保护非法房产之实的错觉。

法制晚报:“查房”要护隐私不护贪官

《法制晚报》18日发表评论员文章称:我们必须认识到,对房屋信息查询系统加以规范虽说有可能在客观上起到“保护贪官”的作用,却是有必要出台的。这是因为好的结果固然重要,“程序正义”也很重要,揪出贪官不能以牺牲所有人的隐私作为代价。

中国青年报:禁止以人查房涉嫌把平民当人质

《中国青年报》19日发表评论称,依靠随意查询和搜索房产信息的方式反腐败,确实不是正经之道。关键是,政府没有为公民的正当监督开制度之门,按理,官员有几套房产,公民是可以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到的,不必背上“侵犯隐私”的恶名。官员的房产信息和平民的房产信息,应该是两套系统,官员的可公开查询,而平民的不能。可掌握着决策权的官员们将自己混同于平民,混在平民队伍中,把平民当成人质,在“保护公民隐私权”的名义下逃避着应受的监督。把平民当人质,以 “保护公民房产隐私”的名义封堵上公民曝光贪官房产的途径,这是权力在耍流氓。

西安晚报:先公布官员房产 再禁止“以人查房”

《西安晚报》19日评论称,曝光房产行为往往“程序不正义,但结果正义”,让反腐实现程序正义当然是众望所归,但应该看到当前程序正义实现手段的匮乏。因此,在禁止“以人查房”之前,应为民众监督官员房产设置正常的程序轨道,不如此,何以澄清“禁止‘以人查房’不会成为贪官们的保护伞”?

网友:以保护隐私之名,行隐匿财产之实

腾讯微博上近4万人参与的网络调查结果显示,仅有1%的网友对严控“以人查房”表示支持。

@老徐时评:官员财产公开是国际惯例,以保护隐私之名,行隐匿财产之实,是当下官官相护的新形式。财产不敢公布,就是身子不正,屁股上有屎,所谓的诸如为人民服务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之类的口号,都不过是一个忽悠!

@卓越兄:官叔官婶为什么怕公众查房产?理由很简单:百曝百中,无一幸免。至今尚无挖出清官的案例。瞧瞧这几单拥房官员的落马case,你能理解,官们实在怕啊,虚啊。天知地知你知我知,谁的底盘是白净的?!于是爷们不惜动用手中大权,从快扑灭「以人查房」之火,以免火燃其身。这就是赤裸裸的中国官权文化!

@上海老顽童吴德余:公众的监督目标一指向官员的房子,一些地方政府就出台规定严禁“以人查房”,这不是保护贪官又是保护谁?这样的新规定是在公然跳战天下:老子就是与腐败分子站在一起,你们敢怎样!中国没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,只有隨意关禁想监督政府和官员的民众的大牢笼。

@SEKIKOUEI:【为什么要“严控查房”?】从近期的反腐成效来看,查官员房产是反腐败的一项有效手段,查出了一些腐败官员。使得现在还没暴露的腐败官员就坐不住了,就狗急跳墙挺身而出了,对“以人查房”或者“以房查人”做出专门约束。把官员房产信息装进了保险箱,苍蝇拍、打虎棒都够不着。

@我才是纳兰公子:禁止“以人查房”是对的,因为对公民的隐私权造成了侵犯。但是公务员、事业单位、国企员工属于执掌公权力、公财产的特殊群体,他们的财产信息理应受到民众的监督。所以,学习国外要学彻底,既要学国外保护好公民隐私权,禁止“以人查房”,更要学国外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和制约,官员财产公示便是之一。

@凡人物语:不去解决人民提出的问题,而去解决提出问题的人民,以“保护公民房产隐私”的名义封堵上公民曝光贪官房产的途径,这是权力在耍流氓

网友“救救落水的鱼”在发帖称,如果真要彻底解决“房官”的问题,最好的办法就是公开官员财产,让官员的“房事”在阳光下监督,那个时候谁还会有兴趣去“查房”。

财讯网博主孙业文称,网络对于官员房产披露一浪高过一浪之际,封死了以人查房这条路,更多的保护了谁的隐私,大家心中都有一个答案。

财讯网博主苦丁茶称,个人财产的信息属于个人隐私,本应该受到保护,不应该随意查询,可是在房叔、房婶之际,地方政府提出此项规定,无疑是“正打歪着”时机不对。

舆情点评:地方政府缺乏政策舆情风险意识

虽然有多家媒体指出,不动产登记是世界各国通行的方式,各国一般都允许公开查询登记信息,由于涉及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,各国房屋登记信息公开范围和口径虽有所不同,但一般都限于“以房查人”,“以人查房”受到严格控制。官方证实,多年来“以人查房”向来行不通,但是在房叔、房姐事件频出的背景下,网友们还是情绪性地将其解读为对既得利益集团的保护,成为“不去解决人民提出的问题,而去解决提出问题的人民”的典范。这种带有刻板成见的选择性误读,暴露出反腐背景下社会集体焦虑情绪。

规范房屋登记信息查询,保护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,限制“以人查房”并没有错。但是由于近期多名政府官员因房产曝光被拉下马,当下社会语境中,公众对住房信息系统视的“反腐功能”寄予厚望。在这个关口提出严禁“以人查房”难免落下“保护贪官”的口实。

地方政府在媒体和公众不断呼吁官员财产公示的舆论压力下,草率出台严控“以人查房”的管理办法,说明地方政府缺乏政策舆情风险意识。在这个敏感时期,单方面的强调限制公众的知情权,难免被舆论解读成为某些利益群体的“保护伞”,违背官员财产公开的潮流,成为舆论的靶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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